自治区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荣获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表彰

时间:2021-12-29 16:47:13来源:作者:

2021年12月1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自治区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

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男女平等和落实儿童优先原则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统筹推进。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持续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两纲”颁布十年来,自治区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纲”精神和全区妇儿“两纲”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规划实施的数据和信息,撰写监测报告,积极参与全区妇儿发展事业。

荣誉的获得,既是对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工作的肯定,同时又对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步,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大力推动新一轮西藏妇儿“两纲”发展规划实施,加强妇儿“两纲”统计监测工作,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妇女儿童事业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