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09 17:46:56来源: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作者:

西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区统计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压实全区各级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区统计局持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执行。2021年6月,区统计局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强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和重要意义,要求各级统计部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既要在吃透精髓、把握要义上下功夫,也要在知行合一、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全过程,确保统计现代化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2.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后,区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2021年8月,区统计局印发《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统计机构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普法效能,进一步增强系统全体统计干部职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政府职能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2021年11月,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区统计局对照本单位“三定”规定并结合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有关内容,对本单位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等,编制形成本单位权责清单并依法报送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2.认真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一是重新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西藏自治区统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推进方案》,拟于11月底前完成全区统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十同”标准化梳理工作。二是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涉及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扩展信息完善以及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等动态调整工作,并组织七地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培训工作。三是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选取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将该执法检查结果数据及时上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3.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集体决策、科学决策。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4.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本单位聘用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作用,对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5.规范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权责清单、政策解读、统计调查制度等内容,畅通统计监督渠道,让统计调查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7月初,制定《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分类、编排方式、获取方式、监督方式等予以明确。2021年7月底,印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对涉及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进行任务分解,确保落实到位。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1.全面学习贯彻宪法法律规定。通过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等不同层面,组织本单位、本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宪法、统计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引导局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2021年1月29日,区统计局召开新任职干部宣誓大会,组织新任职干部举行首次集体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推动局全体干部职工形成维护宪法权威、遵守宪法法律、按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内心自觉。

2.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区统计局组织相关处室(中心)对《西藏自治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控制体系(2021)》,对数据质量管理控制各环节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

3.着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21年4-5月,区统计局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统计部门着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下半年以来,全区各级统计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陆续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1年5月,由区统计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1年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拉萨市5家企业开展统计和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2021年10月底,制定印发《2021年西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于11月1日至17日期间,由区统计局领导带队,抽选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分赴拉萨、林芝、山南、日喀则、阿里,对随机抽取的30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4.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2021年以来,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区统计局先后完成全区统计系统统计执法证41人换证、6人注销工作及本单位行政执法证12人、行政执法监督证3人换证工作。为强化统计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区统计局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国家统计局制发的统计执法证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等三类行政执法证件,指定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活动时发放执法人员。

5.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氛围。2021年4月,区统计局对那曲市领导干部开展涉及统计法治等8个专业内容的远程视频授课。2021年上半年,针对统计系统、各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等不同受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不同需求,分类制作宣讲课件给各地市统计局,着力增强全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2021年以来,区统计局分别到拉萨市统计局、林周县统计局、墨竹工卡县统计局、那曲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区商务厅、拉萨市教育卫生部门等为500余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专门安排统计普法宣传经费10万余元,制作普法宣传品鼠标垫、手机支架、钥匙扣各1000个。借助普查调查、调研、举办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和参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铸

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活动之机,向社会各界发放《西藏自治区实施<统计法>办法》100余册,发放印有相关宣传标识的钥匙扣、手机支架及统计法宣传册等各类统计普法宣传品共计2000余份。

(四)着力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根据区党委巡视办提出“统计与巡视结合开展工作”的精神和要求,2021年4月22日,区统计局向区党委巡视办报送了《关于协助配合自治区巡视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函》,就统计与巡视工作深度融合,协助配合自治区巡视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研究意见,建议每轮巡视启动前,就被巡视单位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2021年5月,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统计局多方位多角度拓宽举报受理渠道,结合统计与巡视深度融合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违法举报线索移交机制,推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结果共享。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学法用法深度不够

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三个重要统计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理解得不深不透,学习偏重于法律条文,未能完全理解具体含义,未能与实际应用精准结合。

(二)统计执法力量薄弱

部分地市统计局执法人员数量较少、素质不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执法人员同时兼顾其它专业报表业务,很难有精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县级专职统计执法力量更是缺乏。

(三)统计法治宣传不够

有的单位对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认识不足,开展宣传活动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社会公众的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缺乏足够认识,对统计工作缺乏足够了解,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工作要点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自治区《实施意见》,不断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程序,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统计机构向纪检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推动实现本区域本系统各县(区)执法检查全覆盖、统计工作主要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是积极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对督察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对标对表分析原因、精准施策,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整改成效,及时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整改进展。

四是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继续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充分利用统计工作重要节点、时点,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