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3-09 17:45:34来源: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作者:

2022年,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自治区实施方案、分工方案中本部门涉及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要求,严格依法履行统计职能,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切实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2022年度自治区统计局共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0次,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0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统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涉稳方面的法律法规5次,多次邀请区党校有关专家教授作专题讲座。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自治区统计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局党组带头学,党支部、团支部跟进学,党小组深入学,不断推动全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截止2022年年底,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4次、党支部学习会议18次、党小组学习会议14次、机关团支部专题学习会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会议各1次,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培训班,并组织各类交流研讨60余人次。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出台的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坚持以上率下,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专题研讨会、全局大会等集体学习为基础,通过“一把手”带头学、带头做,“一级带着一级学”等多种形式、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学习。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和深刻领会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大意义。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把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推动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将《监督意见》的学习贯彻纳入《西藏自治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监督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2022年全区各级统计部门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培训、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300场次,累计参学3000余人次。

3.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推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常态化。2022年,局机关各部门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发现分管领域或本专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情况,未发现被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等认定负有责任的情况。印发《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统计督察执法检查人才库人员名单的通知》,确定58人为自治区统计督察执法检查人才库人员。其中,自治区统计局9人,地(市)统计局36人,县(区)统计局13人,统筹解决个别地(市)、县(区)不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条件的问题。按照年初既定部署,组织开展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共组织人员赴652家“四上”企业和509个项目实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根据年初制定印发的《2022年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安排,全年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共赴31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

4.着力加强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统计局积极克服疫情影响,继续大力推进符合统计执法证考试资格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共组织全区统计系统151人报名参加,努力增加获得国家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数量和比例。11月,组织召开2022年度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视频培训会,力争无执法证人员的县(区)统计局取得“零突破”。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地(市)、县(区)统计执法骨干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计划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依托统计对口援藏优势,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流程,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全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执法经验欠缺或新进执法骨干库人员全程参与执法检查跟班学习,学习执法检查程序和方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5.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印发《西藏自治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有力推动全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与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将统计法及相关统计知识纳入我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的通知》,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必修课。先后派员为区(中)直有关单位以及拉萨市、山南市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累计受众2000余人次,强化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2022年,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90余次,培训学员4000余人次。向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放有关文件汇编1288册,督促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

6.圆满完成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如期向国家统计局报送自治区和自治区统计局整改报告及公开稿、整改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督察移交线索核查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自治区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5条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其中15条措施将长期坚持。自治区统计局整改方案明确的33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将长期坚持。整改工作推进中新修订完善一批规章制度,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完善的制度基础。

7.深入推进专项纠治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坚决把专项纠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围绕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四项必查”内容,积极克服8月份以来我区发生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紧密结合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通报曝光等多种措施,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现“权力干预”问题,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5件,未发现“执法不严”问题,组织对“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退库进行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项目数量27个。

8.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四个创建”(即: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系列统计课题研究,4篇课题均按时结题上报,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肯定。组织开展疫情对企业用工和工资影响、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效应与问题等多次专题统计调研。撰写系列统计分析系统全面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传递经济社会发展“正能量”。

9.全面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保障。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公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及时核查核实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和转办案件。建立健全线索举报制度,规范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联合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监委向全区印发《西藏自治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明确移送方式和程序,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推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问责追责到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建立企业信用“红黑榜”,对失信企业在西藏统计门户网站上予以信息公示。

(二)主要成效

一是统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得到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统计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维护统计法律权威、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不断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是统计执法检查作用进一步彰显。通过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彰显了统计法律权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各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不足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仍需巩固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相对传统,宣传载体不够丰富;个别地(市)统计局统计执法人员能力薄弱,统计执法经验缺乏,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够。

(二)原因分析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二是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平时调研活动和数据质量督导活动中对业务工作关注较多,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情况掌握不够。三是个别企业对统计法的认识不足,存在对统计工作配合度不高的情况。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自治区统计局的重点工作,对照普法责任制具体要求主动认领,明晰任务,精心部署,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带头学习阐释,形成“头雁效应”。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局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业务专题会等不同层面,带领本单位领导干部及时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统计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全区统计系统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在西藏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新时代西藏统计法治建设》《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为推动雪域高原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统计法治工作有序推进。出席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并作讲话,先后11次主持会议听取统计法治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制定《西藏自治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重要统计法治工作文件,确保各项统计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落地。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对统计工作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贯彻落实中央重要统计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预防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履行防惩统计造假政治责任,构建防惩统计造假的制度防线,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能力和统计公信力。进一步‍‍强化统计督察整改和专项纠治成果运用,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各专业统计数量质量核查制度,‍‍不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和制度保障。

(二)驰而不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多措并举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必修课成果落地见效,‍‍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权力观,持续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三)锐意进取推动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统计工作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锚定“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进一步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守牢统计数据质量底线,拓展统计服务渠道方式,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聚焦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短板弱项和民生领域,开展统计专题调研,扎实进行研究分析,努力推动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