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0-20 16:44:13来源: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作者: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1年9月6日至17日,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根据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现将自治区统计局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担当自觉


国家统计督察有力推动了全区统计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担当自觉,全力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治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全区统计系统从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治区统计局先后9次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坚决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立即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刘柏呈,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索朗扎西担任组长的自治区统计局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整改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结合西藏统计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各地(市)统计局按要求分别出台本地区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


(三)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到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责任、时限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对账销号抓整改。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7月中旬至8月上旬,自治区统计局成立三个督导组,深入拉萨、昌都、那曲、阿里、山南、日喀则等6个地(市)(林芝市由于疫情原因,未能赴实地开展督导)督导检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同时,自治区统计局还不定期采取实地查看和工作调度的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二、坚持靶向发力,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地落细


截至目前,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0项问题已基本完成,33条整改措施中,31条措施已经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条措施正在持续推进中。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系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交流研讨,进行相关统计业务知识测试,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学深悟透、执行到位。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深入了解统计督察的重点对象、工作方式等内容,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准确理解和把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大意义。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统计部门组织专题学习近300场次,累计参学约3000人次。


2.有力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称《汇编》)学习。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向自治区相关部门和七地(市)党委、政府(行署)及其相关部门发放《汇编》1288册。督促加大《汇编》学习力度,开展《汇编》学习情况专项检查。全区各级统计机构持续推动本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级统计机构传达学习《汇编》。2022年以来,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90余次,培训学员4000余人次。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3.主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对31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对652家“四上”企业和509个项目现场检查数据质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增强统计执法能力。在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统计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及时核查核实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和转办案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流程。


4.严格依法追究统计违法责任。根据统计督察移送的有关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开展立案查处或核实处理,严格依法认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统计局《2022年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对2019年以来统计执法案卷材料开展“回头看”,督促各级统计机构提升执法检查水平。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


5.深入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自治区统计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大讲堂等各类业务培训,各专业处分别开展多场次统计业务培训。各地(市)统计局在组织好县(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创新培训形式,拓展培训渠道。如:山南市统计局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于2月7日至9日全程参加“安徽省统计系统‘云春训’”;日喀则市统计局组织县(区)统计人员赴山东省统计部门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等。各地(市)、县(区)统计局积极组织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养。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统计部门累计开展120余场统计业务培训,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

6.规范管理“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积极加强与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主管部门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比对,及时更新维护调查单位名录库。2022年以来,全区新增 “四上”企业145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29个。严格审核新入库“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予入库。


7.规范统计资料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指导乡镇(街道)、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建立统计台账,管理统计资料。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共指导267个乡镇(街道)、859家企业规范管理统计资料和统计台账,发放调查问卷近200份,全面分析研判乡镇(街道)、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指导乡镇(街道)、企业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统计资料规范化管理。


8.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扎实推进“四个创建”( 即: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系列统计课题研究,目前3篇课题已结题上报,1篇课题基本完成。组织开展疫情对企业用工和工资影响、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效应与问题等多场专题统计调研。10月中旬,自治区统计局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的“西藏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系统全面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传递经济社会发展“正能量”,有效提升统计服务社会公众能力。


(四)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


9.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量。在全区范围内统筹使用地(市)、县(区)统计执法骨干力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重视鼓励支持县(区)统计局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对各地(市)参加考试的人数和通过率进行通报,努力增加获得国家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数量和比例,力争无执法证人员的县(区)统计局取得“零突破”。充实执法检查人才库,确定58人为西藏自治区统计督察执法检查人才库人员,加强统计执法力量。


10.持续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水平。统筹安排地(市)执法经验欠缺或新进执法骨干库人员全程参与执法检查跟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执法人员的自信心。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共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审工作4次,从评审情况看,案卷总体情况较好,基本做到合法有效、标准规范。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全区统计系统将继续坚定不移深化巩固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推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区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二)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强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运用,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不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基础。


(三)驰而不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必修课成果落地见效,‍‍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锐意进取推动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 “四件大事”“四个确保”,锚定“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进一步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守牢统计数据质量底线,拓展统计服务渠道方式,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奋力推进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26号;邮编:850008;电话:0891-6132442;电子邮箱:xztj_fgc@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