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时间:2025-04-03 16:56:33来源: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作者: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3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藏政发〔20237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地市、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2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藏自治区统计局,统筹部署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县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确保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11日至430日,全区60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结合西藏实际,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西藏自治区实施方案》,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区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将普查工作内容纳入常规统计督察,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印发《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坚持边普查、边审核,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制定《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组织人员分赴各地市开展事中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区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5.1‰,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69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84.9%,从业人员96.5万人,增长20.0%;个体经营户19.68万个,从业人员35.9万人。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3日)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69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3.99万个,增长84.9%;产业活动单位[1]9.88万个,增加4.48万个,增长83.0%;个体经营户19.68万个,增加8.48万个,增长75.7%(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8.69

100.0

  企业法人

6.35

73.0

  机关、事业法人

0.78

9.0

  社会团体

0.08

0.9

其他法人

1.49

17.1

二、产业活动单位

9.88

100.0

第二产业

2.17

22.0

第三产业

7.71

78.0

三、个体经营户

19.68

100.0

第二产业

0.97

4.9

第三产业

18.71

95.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4万个,占2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3万个,占19.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37万个,占15.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04万个,占45.9%;住宿和餐饮业4.99万个,占25.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4万个,占8.8%(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万个)

比重(%)

数量(万个)

比重(%)

合 计

8.69

100.0

19.68

100.0

农、林、牧、渔业

0.06

0.7

0.68

3.5

采矿业

0.03

0.3

0.002

0.01

制造业

0.54

6.2

0.79

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03

0.3

-

-

建筑业

1.24

14.3

0.21

1.1

批发和零售业

1.84

21.2

9.04

45.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17

2.0

1.74

8.8

住宿和餐饮业

0.22

2.5

4.99

2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29

3.3

0.06

0.3

金融业

0.04

0.5

-

-

房地产业

0.16

1.8

0.21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3

19.9

0.38

1.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41

4.7

0.03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06

0.7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15

1.7

1.15

5.8

教育

0.13

1.5

0.006

0.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0.07

0.8

0.11

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17

2.0

0.28

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7

15.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6.5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16.1万人,增长20.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4.4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9.2万人,减少4.0万人,下降17.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77.3万人,增加20.1万人,增长35.1%。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5.9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3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7.1万人,占28.1%;建筑业12.3万人,占12.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0万人,占11.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20万人,占36.8%;住宿和餐饮业10.64万人,占29.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26万人,占6.3%(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万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万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96.5

34.4

35.9

16.31

农、林、牧、渔业

0.3

0.1

1.38

0.68

采矿业

0.9

0.2

0.01

0.002

制造业

4.6

1.5

2.02

0.5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

0.4

-

-

建筑业

12.3

2.6

0.49

0.10

批发和零售业

9.4

3.6

13.20

6.2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

1.0

1.89

0.04

住宿和餐饮业

2.2

1.2

10.64

6.2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

0.9

0.16

0.09

金融业

2.5

1.1

-

-

房地产业

2.0

0.9

0.52

0.2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0

3.3

1.04

0.2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6

1.2

0.05

0.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

0.5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9

0.3

2.26

0.87

教育

6.2

3.5

0.04

0.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

2.2

0.29

0.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

0.6

1.91

0.9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1

9.4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268.20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2761.30亿元,增长50.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65.63亿元,增加1807.35亿元,增长53.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102.57亿元,增加10953.95亿元,增长49.5%。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包括金融业)13597.44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579.24亿元,增长35.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944.88亿元,增加1142.74亿元,增长63.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652.56亿元,增加2436.50亿元,增长29.7%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736.38亿元,比2018年增加1947.88亿元,增长51.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323.78亿元,增加305.69亿元,增长30.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4412.60亿元,增加1642.19亿元,增长59.3%(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8268.20

13597.44

5736.38

农、林、牧、渔业

18.60

4.37

4.88

采矿业

860.95

514.86

240.72

制造业

908.03

449.18

272.8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13.81

845.71

155.66

建筑业

1785.88

1136.38

655.11

批发和零售业

2510.51

1607.66

2832.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79.42

657.70

177.63

住宿和餐饮业

176.40

83.76

42.6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17.47

1139.93

285.07

金融业

10489.36

-

303.29

房地产业

1904.35

1236.39

150.5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585.96

4495.02

358.8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89.83

1018.03

159.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1.66

53.97

22.5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6.21

31.61

19.76

教育

287.54

33.03

8.87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0.22

34.04

26.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8.30

53.80

20.0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83.70

202.00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3位小数。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3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888个,比2018年末增长35.9%;从业人员69299人,比2018年末增长4.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502个,占59.5%;其他统计类别2373个,占40.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55875人,占80.6%;其他统计类别12864人,占18.6%(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88

69299

内资企业

3502

55875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13

560

其他统计类别

2373

1286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58个,制造业537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56个,分别占4.4%、91.3%和4.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1%、12.1%和10.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9045人,制造业45799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455人,分别占13.1%、66.1%和20.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6%、14.4%和9.2%(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88

6929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NA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2

65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7

6356

非金属矿采选业

185

1737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4

37

其他采矿业

19

25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8

5225

食品制造业

262

210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4

2658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331

2357

纺织服装、服饰业

500

341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67

50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16

723

家具制造业

560

2976

造纸和纸制品业

17

16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9

126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01

462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2

15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6

2700

医药制造业

59

2552

化学纤维制造业

NA

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1

25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10

999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3

20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

220

金属制品业

274

172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3

329

专用设备制造业

64

393

汽车制造业

NA

NA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

2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9

47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5

126

仪器仪表制造业

6

46

其他制造业

28

11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3

9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85

37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84

1290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7

29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5

1254

注:按行业分组和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单位数小于等于3个或从业人员小于等于3人的用“NA”表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82787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4.0%;负债合计1809743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6.0%。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92268万元,比2018年增长82.4%(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3827871

18097439

669226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40430

90000

6458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7642619

4682421

2227652

非金属矿采选业

323423

196908

89439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20172

10162

382

其他采矿业

182796

169150

25128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54790

296948

197776

食品制造业

262283

107251

6169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96426

690455

216317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73221

29984

17241

纺织服装、服饰业

166447

78611

3357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9681

18285

183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8372

9766

12240

家具制造业

40879

13467

27360

造纸和纸制品业

21683

16257

605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5584

15172

2216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26948

111955

68959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4785

11469

1389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39632

276610

154678

医药制造业

1911594

636790

314498

化学纤维制造业

5

-

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9077

84507

4764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11889

1727578

124150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455

5328

1157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644

9936

5991

金属制品业

135198

98540

79201

通用设备制造业

56188

19442

11817

专用设备制造业

51303

21592

23359

汽车制造业

63530

63506

22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5458

4337

70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60459

111243

13480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4240

6871

751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723

1782

767

其他制造业

6954

5522

203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9678

16246

775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185

2322

534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5635420

8163059

145469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91147

161246

4575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11554

132725

56099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铁矿石原矿

1183339

铜金属含量

292577

铅金属含量

51253

锌金属含量

38461

乳制品

13150

饮料酒

千升

137106

其中:啤酒

千升

124367

饮料

287886

其中:包装饮用水

232839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15644

中成药

4101

钢化玻璃

平方米

260485

夹层玻璃

平方米

114782

中空玻璃

平方米

211839

地毯

平方米

3214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

原油

-

天然气

万立方米

-

发电量

万千瓦时

1630162

    其中:火力发电量

万千瓦时

38915

水力发电量

万千瓦时

1321382

   核能发电量

万千瓦时

-

风力发电量

万千瓦时

14618

太阳能发电量

万千瓦时

255247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24万个,比2018年末增长56.1%;从业人员12.26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26.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1万个,占97.8%;其他统计类别企业0.03万个,占2.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2.08万人,占98.5%;其他统计类别企业0.18万人,占1.5%。(详见表3-6)。

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万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1.24

12.26

内资企业

1.21

12.08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0.03

0.1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9.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2%,建筑安装业占3.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5.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6.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4%,建筑安装业占2.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7.2%(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万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1.24

12.26

房屋建筑业

0.61

6.94

土木工程建筑业

0.28

2.87

建筑安装业

0.05

0.3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0.30

2.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85.8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6.4%;负债合计1136.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0.9%。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5.11亿元,比2018年增长0.3%(详见表3-8)。

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85.88

1136.38

655.11

房屋建筑业

696.39

385.27

353.38

土木工程建筑业

772.26

526.28

219.26

建筑安装业

33.59

25.24

14.9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83.64

199.59

67.51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3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8431个,从业人员9392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2.8%和24.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7.0%,零售业占63.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6.6%,零售业占53.4%(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431

93920

批发业

6822

4372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98

134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37

661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97

186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01

170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73

1186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549

1092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075

6706

贸易经纪与代理

69

257

其他批发业

623

2451

零售业

11609

50195

综合零售

2748

1191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069

850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98

289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45

428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52

244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87

666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89

425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449

571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72

352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431

93920

内资企业

17698

89160

港澳台投资企业

13

1095

外商投资企业

13

241

其他统计类别

707

34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10.5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3%;负债合计1607.6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1.5%。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32.50亿元,比2018年增长67.1%(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10.51

1607.66

2832.50

批发业

1843.58

1133.35

2089.6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0.54

6.51

10.5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89.01

173.13

406.5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3.54

87.03

72.5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30.65

83.45

58.2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10.23

221.86

441.5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81.82

397.09

581.4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98.51

141.26

496.29

贸易经纪与代理

3.80

3.66

0.72

其他批发业

65.50

19.38

21.70

零售业

666.93

474.31

742.90

综合零售

99.93

76.41

194.2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24.12

78.62

89.8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0.84

15.29

16.9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6.70

28.07

55.8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5.23

15.05

16.8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13.01

69.32

224.0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53.45

52.45

50.3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9.34

81.77

41.2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4.31

57.33

53.49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669个,从业人员3051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8.3%和45.1%(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69

30512

铁路运输业

-

1780

道路运输业

1339

15594

水上运输业

-

-

航空运输业和管道运输业

21

7757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20

85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20

941

邮政业

69

358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4.6%,其他统计类别5.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5%,其他统计类别3.5%(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69

30512

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1580

29455

其他统计类别

89

105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7.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8.8%;负债合计612.5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5.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63亿元,比2018年增长66.5%(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17.62

612.51

177.63

铁路运输业

114.36

72.58

9.91

道路运输业

135.68

119.42

69.56

水上运输业

-

-

-

航空运输业

388.98

282.35

64.19

管道运输业

59.88

44.07

0.6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11

2.37

11.6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97.62

82.87

9.76

邮政业

16.99

8.85

12.0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237个,从业人员219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6.6%和15.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0.1%,餐饮业占49.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1.7%,餐饮业占38.3%(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37

21943

住宿业

1121

13528

旅游饭店

276

4680

一般旅馆

697

7459

民宿服务和露营地服务

49

330

其他住宿业

99

1059

餐饮业

1116

8415

正餐服务

910

6529

快餐服务

19

562

饮料及冷饮服务

61

42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1

272

其他餐饮业

115

62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3.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2.6%(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37

21943

内资企业

2087

20678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20

761

其他统计类别

130

5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6.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2%;负债合计83.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2.1%。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69亿元,比2018年增长62.9%(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6.40

83.76

42.69

住宿业

141.69

68.06

28.30

旅游饭店

62.58

32.96

10.52

一般旅馆

70.34

30.39

15.17

民宿服务

1.39

0.28

0.33

露营地服务

0.28

0.24

0.18

其他住宿业

7.11

4.19

2.10

餐饮业

34.71

15.71

14.39

正餐服务

27.14

12.09

10.59

快餐服务

2.95

0.51

1.8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32

0.27

0.4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01

0.79

0.64

其他餐饮业

2.29

2.04

0.8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55个,从业人员2666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9.1%和60.6%(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55

2666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93

717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11

19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51

1752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55

26669

内资企业

2842

26142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13

527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13.1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8.3%;负债合计1139.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3.6%。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5.07亿元,比2018年增长33.8%(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13.17

1139.33

285.0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19.93

229.66

130.5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96.28

103.14

33.7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96.96

806.52

120.75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42个,从业人员24156人,分别比2018年末提高2.1%和33.5%(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42

24156

货币金融服务

79

10120

资本市场服务

190

5581

保险业

60

8241

其他金融业

13

214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88.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9%。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3.29亿元,比2018年增长66.1%(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488.63

303.29

货币金融服务

7184.68

116.15

资本市场服务

3060.38

127.98

保险业

50.50

42.79

其他金融业

193.07

16.37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57个,比2018年末增长149.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1个,物业管理企业53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64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5%、167.2%和253.4%。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0228人,比2018年末增长44.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374人,比2018年末增长43.3%;物业管理企业11532人,比2018年末增长107.0%,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35人,比2018年末下降58.3%(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57

20228

房地产开发经营

261

3374

物业管理

537

11532

房地产中介服务

364

1535

房地产租赁经营

348

3565

其他房地产业

47

222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6%,其他统计类别占1.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其他统计类别占0.5%(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57

20228

内资企业

1536

20120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2

3

其他统计类别

19

10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04.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07.0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73.4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6.1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1.7%、45.1%和52.4%。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36.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4.1%。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0.51亿元,比2018年增长37.1%(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04.35

1236.40

150.51

房地产开发经营

1507.09

1027.52

105.77

物业管理

73.49

36.64

20.55

房地产中介服务

46.13

43.79

5.98

房地产租赁经营

257.76

112.84

13.72

其他房地产业

19.88

15.61

4.48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121个,从业人员1077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6.7%和78.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7.2%,商务服务业占82.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4.9%,商务服务业占85.1%(详见表4-18)。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121

107776

租赁业

2950

16111

商务服务业

14171

9166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2%,其他统计类别占3.7%,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合计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8%,其他统计类别占5.2%(详见表4-19)。

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121

107776

内资企业

16463

102166

港澳台投资企业

8

15

外商投资企业

8

26

其他统计类别

642

55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78.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5.0%。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8.83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59.24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7.4%和34.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494.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5%。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8.86亿元,比2018年增长11.4%(详见表4-20)。

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578.06

4494.62

358.86

租赁业

118.83

84.90

51.01

商务服务业

9459.24

4409.72

307.85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3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824个,从业人员3022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5.2%和89.2%(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24

30222

研究和试验发展

219

1064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12

2244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93

671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外商投资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合计占0.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外商投资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合计占0.4%(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24

30222

内资企业

3807

30093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3

85

其他统计类别

14

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29.1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6%;负债合计1009.0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0.0%。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17亿元,比2018年增长180.2%(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29.13

1009.03

159.17

研究和试验发展

120.47

86.35

10.60

专业技术服务业

913.21

518.31

100.0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95.45

404.38

48.49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99个,从业人员1077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2.2%和46.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4个,比2018年末下降22.7%;从业人员613人,比2018年末增长13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6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4.9%;负债合计52.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7.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57亿元,比2018年增长81.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0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7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32个,比2018年末增长130.7%,从业人员9017人,比2018年末下降10.3%(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32

9017

居民服务业

572

386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779

4118

其他服务业

181

103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3.9%,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6.0%,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2%,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7.7%,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32

9017

内资企业

1438

8312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2

6

其他统计类别

92

69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7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0.4%;负债合计31.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9.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6亿元,比2018年增长26.9%(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4.71

31.61

19.76

居民服务业

20.80

12.24

4.7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2.64

14.45

13.16

其他服务业

11.27

4.92

1.83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277个,从业人员6193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1%和42.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12个,从业人员583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3%和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6%,负债合计6.9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1.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7亿元,比2018年增长185.2%。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60.50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7.4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38个,从业人员332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9.0%和83.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97个,比2018年末增长6.9%;从业人员25925人,比2018年末增长8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7.8%;负债合计19.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8.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14亿元,比2018年增长185.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58.50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0.00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709个,从业人员1369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8.9%和20.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7个,比2018年末下降37.7%,从业人员5492人,比2018年末增长2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8.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3.3%;负债合计46.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9亿元,比2018年增长39.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9.40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20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3682个,比2018年末增长6.9%;从业人员270874人,比2018年末增长增长21.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44.40亿元,比2018年增长158.3%。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3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0,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9%。其中,生物产业17,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2.5%;新能源产业19,占47.5%,绿色环保产业4个,占10%。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9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9%。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比2018年末增长125.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6%,比2018年末提高4.0个百分点。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7亿元,比2018年增长199.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6.8%,比2018年提高9.1个百分点。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3475.9万元,比2018年增长177.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40.3%,比2018年降低2.6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13%,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67个百分点。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4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600.0%和70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68.6%,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35.2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1.1%。其中,信息服务49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5.3%;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5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6.34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2.8%。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866个,从业人员35344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1.91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8个,占0.6%;数字产品服务业383个,占13.4%;数字技术应用业1744个,占60.8%;数字要素驱动业721个,占25.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94人,占0.8%;数字产品服务业2601人,占7.4%;数字技术应用业26274人,占74.3%;数字要素驱动业6175人,占17.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75亿元,占0.5%;数字产品服务业410.26亿元,占53.1%;数字技术应用业285.31亿元,占37.0%;数字要素驱动业72.59亿元,占9.4%。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全区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个,2018年增长7.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36人年,2018年下降27.6%。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1537.8万元,比2018年增长33.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2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与营业

收入之比(%)

合 计

11537.8

0.21

采矿业

1677.6

0.0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677.6

0.08

非金属矿采选业

-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其他采矿业

-

-

制造业

8624.2

0.46

农副食品加工业

696.9

0.56

食品制造业

93.9

0.2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

家具制造业

-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医药制造业

3475.9

1.13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272.9

0.4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金属制品业

-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汽车制造业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4.6

0.1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其他制造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36.0

0.0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236.0

0.0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2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6件,分别2018年增长228.2%和206.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5.9%,2018年减低2.5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156个,从业人员4181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8.4%和27.4%;资产总计584.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1%。

2023年末,全区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770个,从业人员3393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7.3%和24.1%;资产总计519.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8.13亿元,比2018年减少11.2%。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86个,从业人员787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1.0%和43.7%;资产总计65.7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40亿元,比2018年增长75.5%。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3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分地市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拉萨市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4.08万个,占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47.0%,比2018年增长172.0%;日喀则市1.64万个,占18.9%,增长49.1%;昌都市0.79万个,占9.1%,增长12.9%;林芝市0.74万个,占8.5%,增长146.7%;山南市0.63万个,占7.2%,增长57.5%;那曲市0.56万个,占6.4%,增长12.0%;阿里地区0.26万个,占3.0%,增长30.0%。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

拉萨市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1]4.53万个,占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数的45.9%;日喀则市1.93万个,占19.5%;昌都市0.95万个,占9.6%;林芝市0.82万个,占8.3%;山南市0.73万个,占7.4%;那曲市0.63万个,占6.4%;阿里地区0.29万个,占2.9%。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万个)

比重(%)

数量(万个)

比重(%)

8.69

100

9.88

100

拉萨市

4.08

47.0

4.53

45.9

日喀则市

1.64

18.9

1.93

19.5

昌都市

0.79

9.1

0.95

9.6

林芝市

0.74

8.5

0.82

8.3

山南市

0.63

7.2

0.73

7.4

那曲市

0.56

6.4

0.63

6.4

阿里地区

0.26

3.0

0.29

2.9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拉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7万人,占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4.2%,比2018年末增长32.6%;日喀则市15.4万人,占16.0%,下降4.3%;昌都市10.9万人,占11.3%,增长1.9%;林芝市6.7万人,占6.9%,增长36.7%;山南市9.4万人,占9.7%,增长38.2%;那曲市7.8万人,占8.1%,增长14.7%;阿里地区3.4万人,占3.5%,增长25.9%。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市是: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万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96.5

34.4

拉萨市

42.7

15.5

日喀则市

15.4

5.2

昌都市

10.9

3.7

林芝市

6.7

2.6

山南市

9.4

3.4

那曲市

7.8

2.8

阿里地区

3.4

1.2

注:表中分项数据不包含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数据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