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处(农村经济统计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和各地(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及各地(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及各地(市)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并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各地(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搜集和整理县(市、区)社会基本情况、乡(镇)基本情况、村基本情况、农牧业自然灾害情况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