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决定对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 柏 呈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索朗扎西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巴 桑 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成 员:达 顿 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蔡 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玛卫东 局二级巡视员
马 洪 钧 局办公室主任(地厅级)
办公室、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农村经济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统计执法监督处(统计设计管理处)、数据管理研究中心、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三个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一)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责任小组
组 长:平措
副组长:曲珍、郭燕、巴旦、达娃、周路春
(二)执纪监督责任小组
组 长:德吉拉姆
副组长:罗布曲措、张海燕、巴桑卓玛、赵明有、扎西次松
(三)带动业务发展小组
组 长:王平
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中心负责人
中共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