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支部书记讲坛”活动
自治区统计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支部书记讲坛”活动
为将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增强局全体干部职工理论素养、纪律意识,提升政策水平、能力本领,6月28日下午,自治区统计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支部书记讲坛”活动。邀请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周路春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本次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的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局党建工作能力水平,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此次活动。
周路春紧紧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对统计造假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从“‘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的背景”、“‘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的重要意义和解读”、“统计法律法规解释”、“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解读”和“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五个方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学习思考进行了深入讲解。
党课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做好《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贯彻落实工作,是全区各级统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举措。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参与统计造假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顶风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责任打好基础。
党课强调,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是形势所在,也是现实所需,党纪学习教育不能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要始终坚持政治引领,紧紧围绕“谁来学、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学”来做文章,下功夫,依托“三会一课”制度讲好党纪规矩和故事,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落细。
“支部书记大讲坛”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大家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重要平台。讲授内容既有一定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区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或者支部书记所在党支部灵活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坛”活动,进一步提高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促进作用。此次“支部书记大讲坛”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全局党建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